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文科)近日,永定區(qū)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特殊的物業(yè)服務合同糾紛。承辦法官跳出 “就案辦案、一判了之” 的固有思路,以 “俯耳傾聽、入戶察情” 的耐心細致,既守護了物業(yè)公司的合法權益,又解開了困難群眾的心頭癥結。最終,原告主動減免費用并申請撤訴,讓司法裁判真正實現(xiàn)了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(tǒng)一。
2025 年 9 月,永定區(qū)法院依法受理張家界某物業(yè)公司訴業(yè)主袁某物業(yè)服務合同糾紛一案。卷宗顯示,案件事實清楚、案情簡單,本可快速審理判決。然而,一通例行的電話溝通,卻讓案件走向發(fā)生了暖心轉折。
接電話的是袁某年邁的母親,電話那頭,老人聲音哽咽,緩緩道出了家庭的窘迫境遇:兒子袁某為籌集腦癱孫子的高昂治療與康復費用,常年在外務工,家中僅留她獨自照料生活無法自理的孩子。每月微薄收入的絕大部分都用在了孩子的藥費上,剩余部分僅夠維系一家人基本生活,兩千余元的物業(yè)費對這個負重前行的家庭而言,無疑是一筆沉重負擔。
“案卷記載的案情是抽象的,群眾面臨的實際困難是具體的?!? 承辦法官深知,若僅依據(jù)卷宗材料簡單開庭判決,不僅可能加劇該家庭的生活困境,更無法從根源上化解矛盾。基于此,法官決定放棄 “坐堂問案”,前往袁某家中開展實地走訪調查。
在袁某家中,法官親眼見到了蜷縮在輪椅上的少年,以及那位面帶疲憊卻依舊堅強的老人。他用鏡頭定格下這個家庭的真實狀況,用筆記錄下每一處艱難細節(jié),為后續(xù)調解工作收集了最鮮活、最具說服力的第一手素材。
回到法院后,法官迅速將工作重心從 “審判” 轉向 “調解”,多次與物業(yè)公司負責人面對面溝通。溝通中,他既清晰闡明法律規(guī)定,明確公司合法權益應受保護;也坦誠傳遞家庭困境,出示走訪照片與記錄,動之以情、曉之以理:“我們理解公司維護權益的立場,但這家的情況確實特殊。若能促成和解,既彰顯公司的社會責任感,也能避免后續(xù)‘執(zhí)行難’的困擾,更能傳遞互助友愛的社會風尚?!?/p>
經(jīng)過三輪深入溝通,法官的真誠與擔當最終打動了物業(yè)公司。公司管理層經(jīng)慎重研究,作出了充滿人情味的決定:主動減免部分物業(yè)費,并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。
2025 年 10 月,永定區(qū)法院依法作出準予撤訴的民事裁定書。當法官將這一結果告知袁某的母親時,電話那頭先是長時間的沉默,隨后傳來老人帶著哭腔的連聲感謝,質樸的話語里滿是卸下重擔的釋然與感動。
這起案件,是永定區(qū)法院深入踐行新時代 “楓橋經(jīng)驗”、將 “如我在訴” 理念融入辦案全過程的生動縮影。承辦法官感慨道:“我們的工作,不止于作出合法公正的判決,更要追求案結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。有時候,多走一步路、多問一句話、多想一層情,就能為身處困境的群眾點亮一盞希望之燈,為社會增添一抹和諧底色。”
案件雖已了結,但其中蘊含的司法溫情與責任擔當仍在傳遞。它深刻詮釋了 “人民司法為人民” 并非一句口號,而是體現(xiàn)在每一次耐心傾聽、每一次溫暖調解、每一次彰顯公平正義的司法實踐中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